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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读者证件是根据学生处和人事处每年提供的名单,由图书馆工作人员统一办理,此证可作为本校师生员工的身份识别之用。证内有个人的基本资料,证的正面印有个人照片、所属单位、证号等,证的背面印有读者须知。本证主要用于读者到图书馆入馆、借书和阅览。 根据学校规定,吉林师范大学校借阅证由图书馆统一发放。领证人为本校在籍的教职员工,全日制本科生、专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和留学生等,进修教师、访问学者及可办理临时借阅证。
申领办法: 1、
本校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(或离退休证)、一张2寸彩色照片,到图书馆二楼还书处办理借阅证,办证时须交办证制作工本费,一周后领本人取借阅证。本校教职工一人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身份者,仅可选一种身份办证。教师有效期为10年。
2、新入学的专科生、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图书馆统一安排时间,集体办理借阅证,办证时按规定交付办证工本费及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。各类学生均设置有效期,其有效期至毕业当年6月15日。
3、进修教师、留学生、访问学者和函授生可办理临时借阅证,办证时须持管理部门发放的证件,其中,进修教师、留学生、访问学者交押金200元,函授生交押金100元,离校时凭收据退还押金;同时收取办卡工本费,其有效期为在校的学习或工作期限。
4、借阅证遗失,请速到图书馆二楼还书处挂失,并于第二周办理补证手续,补证需要交纳补证工本费,一周后领取新卡。如在一周内找到已挂失的借阅证,可到原挂失地办理解挂手续,原证可继续使用。
5、教职工调离或学生退、转学、毕业,离校,或进修教师、访问学者离校,均需按学校规定办理卡注销手续,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。 教职工去世后,家属应持其借阅证到二楼还书处办理注销手续。
6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将自己的借阅证转借给他人者,一经发现,将对证的所有人进行处罚:第一次违规将禁止使用图书馆一周,第二次违规禁止使用图书馆一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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